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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文字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24:06

沈阳版权登记证书是什么?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版权登记是指对下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软件版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版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版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版权的有效凭证。

第一个作用,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而著作权归属情况比较复杂,不同情况下创作的作品,尤其是著作权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清的,容易引起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第二个作用,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使用作品,或者是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的来源进行审核或者要求提供证明,这对著作权人同样也会感到不便。而向使用者提供由登记机构开具的登记证明,会有助于使用者消除顾虑,促进作品的顺利使用。

第三个作用,是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但也正是由于没有登记,使著作权在行使和维护权利时,因为无法举出有利的证据而苦恼。虽然著作权可以在被侵权时,提供证明自己创作或者是其他关系的证明,如手稿和有关的协议等,但对于某些作品而言,如未发表这个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著作权人证明自己的权利时,多有不便,提供证据也很困难。

但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登记机构对著作权归属进行审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经过证明的有关事项更客观,会大大提高证据效力。目前最高法院和著作权行使管理部门在对著作权纠纷和侵权行为处罚时,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据采用的规定,相信是基于这个考虑。

著作权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在做著作权合同备案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内容如下:1、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著作权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该问题需要分别探讨他人的作品是否已发表、出版。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本法第四十六条亦有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侵犯隐私罪立案标准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害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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