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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2 08:44:46
盘点版权转让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版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版权转让流程:流程请求人提交挂号请求资料→挂号组织核对接纳资料→告诉缴费→请求人交纳挂号费用→挂号组织受理请求→检查→制造发放挂号证书→布告。版权转让材料:(1)著作权合同存案请求表。(2)请求人的身份证明。(3)请求存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4)合同中触及的作品样本。(5)托付他人代为请求时,代理人应提交请求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著作权与相关权力归属证明资料。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后署名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行为。
二、法律责任。行为人有上列行为的,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作品的,其侵权责任由该软件的提供者承担。
3、刑事责任。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登记的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有哪些好处?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版权登记所需材料1、软件沈阳版权登记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2、软件的鉴别材料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1)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2)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5)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可以到软件登记申请须知中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和《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二、版权登记的好处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1、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2、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3、在版权贸易中,可以顺利进行。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即将来临,
著作权侵犯_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创作品如春笋般涌出,但人们的保护意识尚弱,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了还不知如何维护。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在讲著作权赔偿标准前,小编先给大家讲讲著作权侵权行为,毕竟如果没有侵权,哪来的赔偿呢,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建立在有著作权侵犯行为上的,那著作权侵犯行为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呢?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剽窃他人作品的;
3.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4.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5.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6.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8.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9.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2.直接损失(1)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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