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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美术版权申办费用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4 08:20:43

版权侵权赔偿原则和赔偿数额计算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侵犯著作权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1、全部赔偿原则著作权侵权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人应当赔偿因其侵权行为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补偿的各种损害。确定全部赔偿原则是著作权本身的特征及侵权损害后果的多样性决定的。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不像有形财产那样有确定和固定的价值,受到侵害时也不会像有形财产那样直接表现为财物的毁损或灭失。

2、法定赔偿原则所谓法定赔偿,是指由著作权法律预先规定一个赔偿数额,在受害人的实际损害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或者在权利人选择要求适用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侵权后果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一种赔偿方法。

3、酌定赔偿原则所谓酌定裁量是要求法官确定赔偿数额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依照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精神,依靠法官本身的法律素养和审判经验,分析和判断案情,斟酌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来做出裁判,以求实现法律目的和案件判决的公正、公平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智力创作成果损害结果的不易确定,以及具体案情情况的复杂多样,使得对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不可能简单统一。

拓展资料: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按照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为应当适用全部赔偿或者全面赔偿的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填平原则”,即应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4、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额赔偿标准。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

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迅速发展,据测算未来动漫产业年增长速度将保持在50%左右,到2020年可以实现产值40多亿元,可以拉动400多亿相关行业产值。同时在国内各项扶持政策出台后,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动漫产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卡通设计作品怎么登记版权?

沈阳版权登记是保护动漫卡通形象、各类设计的主要途径,通过登记明确作品登记时间和著作权人。版权登记是法律诉讼中最终能否获得胜利的重要环节之一。同时,版权登记在国际大舞台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版权交易获得收益的重要手段,版权交易的途径越广,企业所获利润就与丰厚,这也是众多动漫企业都知道的一个产业规律。

在实际操作中,动漫作品一般作为美术作品进行登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美术作品。

版权登记程序都是相同的,卡通设计注册版权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缴纳费用、受理申请、审查、发证、公告几个步骤。个人申请需要准备身份证的正反面、手持身份证拍照、作品电子文档,对于卡通动漫作品而言,就需要准备号作品的JPG或者PNG等格式即可。企业申请准备好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档和作品电子档即可,一般以法人作品登记,如是其他如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则需要准备好相关协议的电子档。

————表演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作者可以自行表演自己的作品,也可以许可他人表演自己的作品,并收取报酬。因此,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支付报酬;演出单位使用他人作品供本单位组织的表演者演出的,由于演出单位在法律上属于表演者,故由演出单位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参与演出的个人无须再次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著作权人对作品除了享有表演权之外,还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4项著作人身权,还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11项著作财产权。表演者获得许可表演作品时,应当尊重著作权人表演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

1.对于发表权,虽然没有直接法律依据,但是,表演自然意味着公开发表,许可他人表演即许可他人发表自己的作品。故对表演者而言,获得著作权人的表演许可,便意味着同时获得了公开发表许可。

2.对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言,表演者应整体尊重,在表演时应当为著作权人署名,需要修改、增删作品的,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3.对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11项著作财产权而言,表演者获得表演许可,应当只在表演者权限范围内使用作品,对原创作品或者演绎作品,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

4.表演者的表演中包含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内容,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行使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等权利时,依照法理,仍需再次获得著作权人关于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的许可。————录制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

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对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原创作者和演绎人(即改编人、翻译人、注释人、汇编人)均享有著作权。表演者使用经过演绎的作品进行演出的,应当取得原创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许可,并对原创作者和演绎人均支付相应的报酬。

用电影截图侵犯版权?侵犯版权的行为是什么?电影截图违反版权了吗?什么是违反版权的?

电影图标版权像书面作品一样,图片有版权,版权是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的有关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但作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在此之前,有一些特殊情况,中国“著作权法”第12-19条对此有详细规定: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和编排所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应由改编、翻译、注释和编排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部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创作的著作权作品应由合作作者分享。那些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将不构成作品的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数据或其他材料进行组合,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为组合作品,其著作权由组合者享有,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部分。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作者一般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奖励作者:

(一)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工作。委托作品中著作权的所有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根据您所询问的作品类型,应该补充说明的是,艺术等原作品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而只是原艺术作品的展览权转移给原所有人,著作权仍然属于作者。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签署作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作者。如果你想在诉讼中有效地证明作者的身份,并积极开发和保护著作权,建议你在工作完成后将沈阳版权登记或版权证书存放在原宝藏中,这样认证速度快,司法效果得到有效判决的认可,专业维权律师在整个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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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未经许可不得向2人以上支付报酬,但应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将他人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二)为了介绍和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解释某一问题,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是适当的;

(三)为了报道时事,不可避免地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者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除非作者声明不允许发表或播放这些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演讲,但作者声明不准刊登或者播放的除外;

(六)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用于学校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的作品,但不发表的;

(七)在合理范围内利用已发表的作品执行公务;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以便展示或保存该版本,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演出已出版的作品,演出时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和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中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在中国发表;

(十二)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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