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沈北新区美术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沈北新区美术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9 08:51:28

申请进行沈阳版权登记的,有一定的受理范围,具体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等等。而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版权登记,具体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怎么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

一、怎么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

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条件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

文字作品的名称应属于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不仅限于文字作品的标题,还涉及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能否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整个世界范围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国家对其采取著作权的方法保护,有的国家采取其他方法给予保护,有的国家则不予保护。

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保护的国家,也并非所有的作品标题都受著作权保护,而是视情况对作品的标题分别采用著作权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例如法国1957年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智力作品的标题,只要具有独创性,同作品一样受本法保护。即使在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不得在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同类作品上使用该标题。对于那些不具备独创性的作品标题,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法保护时,如何界定标题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标题可否作为单独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鉴于国外的实践经验,如果只对具有独创性的标题给予著作权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就必须划定是否具有独创性的界限,这无疑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我们认为,作品的标题宜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而不宜由著作权法保护。这样,不管标题是否具有独创性,只要被他人用于商业目的,都有可能寻求法律援助。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导读: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保护专题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四是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是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了新的形式,那就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侵权,互联网的侵权让著作权人更加焦头烂额,主要还是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3种比较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

(1)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他人作品放在网上公开传播,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在诸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等公开社交网络平台中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作品,并且没有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存在著作权被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分享连接,通过连接可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属侵权行为,若不允许转载请在以明示的方式注明。

(3)音乐、电影作品未经同意传播未经著作人的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录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种行为在大众认知中以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歌手需要收取费用、网络管理者将不法的电影种子删除的时候都表示了不解和愤怒,但著作权除了一种人身权利更重要的是能够作者带来丰厚报酬的财产权利,其权力来源具有合法性。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保护

(1)保护著作权管理信息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首先应该先从信息管理开始,对于需要上传到网络上的相关作品,可以在网络传播之前,就将其相关着作名称,著作权人,作品使用条件,法律状态等都伴随着作品上传到互联网上。保证著作权信息管理完善。

(2)技术防御上采取法律保护因为现在的惩罚力度过低,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很多侵权者甘愿冒险。并且由于现在技术上的一些缺陷,使得即使知道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也找不到根源。所以加强技术上的防御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对于网络服务器的操作者也要进行法律追责,使得他们在上传流转作品的时候也需要更谨慎。

(3)加强法律救济对于现在高速发展的网络和有待完善的法律规定,加强法律救济是从根源上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方式。由于网络侵权行为涉及的方面较为复杂,如果仅以《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是不够的,所以需要针对网络侵权的特殊行为制定符合的规定。

一个游戏作品通常包括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两大部分。其中,游戏引擎是程序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游戏资源包括图象、声音、动画等部分,而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属于其他作品,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但是可以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

一、将游戏的程序代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游戏软件开发者若将游戏的程序代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四)联系人身份证明;(五)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上述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软件程序的鉴别材料根据交存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办理一般交存的,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办理例外交存的,具体提交方式如下: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二、将游戏资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游戏软件开发者还可以将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游戏资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权利归属证明;(四)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五)作品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且需作者签字);(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无论是将游戏程序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是将游戏中的动漫、视频、图片等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都需要经过下列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版权所有: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